【清明掃墓祭祖】禮敬祖先 慎終追遠

【清明 – 掃墓祭祖】
清明節雖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設掃墓假期是在唐宋之後。據資料記載,唐代,由於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布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節日。宋代的寒食、清明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據宋《夢粱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為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數日內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規模極盛。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春祭大節,與清明春祭相對應的是重陽的秋祭,春秋二祭,古已有之。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禮俗觀念。清明節有著久遠的歷史,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後續漸漸融合了寒食節和上巳節的習俗。在古代南北風俗各異,唐代以前中國北方上墓祭掃主要是在寒食節與寒衣節。從《禮經》等文獻的記載來看,唐代以前中國北方並沒有清明節上墓祭掃的例規,到了唐代時清明節上墓祭掃已成風氣。唐代是中國南北各地墓祭風俗融合時期,沿襲清明墓祭風俗,並擴大到全國各地。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因與清明節日期相近。宋元時期,清明節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並融匯了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等習俗內容。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的清明節,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將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活動相融合定型;由於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習俗移植到清明節,在中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在清明節禁火與吃冷食的習慣。明清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仍然堅持並發展著其在春季生活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大節的地位。

清明節是重要的“時年八節”之一。清明作為節日,與純粹的節氣又有所不同,節氣是物候變化、時令順序的標誌,而節日則蘊含著精神信仰和節俗禮儀等內容。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節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節是傳承信仰、家庭人倫的重要載體,清明祭祀是文化表達,是感恩先人、密切人情的重要方式。清明掃墓祭祖習俗經歷代沿襲已成為固定的禮俗主題。清明節在歷史發展中承載了豐富的文化內涵,因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著習俗內容上或細節上的差異,各地節日活動雖不盡相同,但掃墓祭祖、踏青郊遊是共同基本禮俗主題。每逢清明時節,人們無論身處何方,都會回鄉參加祭祖活動,緬懷祖先。清明禮俗文化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人文精神。在祖先祭祀儀式中慎終追遠,在踏青郊遊中享受春天樂趣,文化傳承與身心調適是清明禮俗文化的重要功能。

 

 

© Copyright - 萬壽宅邸
- design by Morcept